泉州实验中学2022年高一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市的高中招生计划为800人。其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80人,面向全市统招288人,面向中心市区统招432人。
二、报名方法
1.参加自主招生选拔的学生须在提前批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栏目中填报“泉州实验中学”(学校代码8305)。
2.参加统招的学生须在第一批的“面向全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栏目或在第六批的“面向本县域(中心市区)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栏目中填报“泉州实验中学”(学校代码8305)。
三、招生办法
1.统招生由市教育局根据志愿和中考成绩统一切线录取。
2.参加自主招生须在提前批填报我校,招生安排在中考结束后10天内完成,并安排在提前批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其他类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入围预录取考生名单,待中考成绩公布后,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要求,艺术、体育特长生按特长生专业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排序,依序择优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其他类特长生按特长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面向全市招生统一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则转为面向中心市区的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则进入征求志愿批次录取。考生可再次填报我校志愿参加录取,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在7月25日左右,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4.凡升入我校高中学习的学生,均需高于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由泉州市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四、收费标准
按泉州市发改委2020年8月27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泉州实验中学、泉州外国语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泉发改函〔2020〕149号)批复的标准收费,即高中学费1595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1800元/生·学年。
学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办费项目,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遵循“学生自愿、事先公示、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严格按照泉州市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招生收费,并出具正式财政票据,不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助费、赞助费、择校费等任何费用。
五、注意事项
学校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网上录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也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网上录取的学生。
六、招生承诺
学校坚持阳光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要求,严格招生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共同维护教育公平。不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民办初中学校收费公示制度,不乱收费,切实营造规范有序的良好教育生态。
学校地址:圣湖校区:泉州市丰泽区圣湖路106号
滨江校区: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365号
咨询热线:22106771 22156921 28915799 22136600
微信公众号:福建省泉州实验中学
福建省泉州实验中学
2022年5月10日